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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信息科临时采购意向协议邀请公告

来源: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6-03-24 16: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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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医院信息系统稳定、高效运行,满足临床诊疗、行政办公及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临时、紧急采购需求,解决信息化设备、耗材、技术服务等突发短缺或应急保障问题,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信息科(以下简称“邀请方”)拟通过意向协议方式,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响应方”),建立临时采购合作关系,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响应方参与本次意向协议洽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请对象

面向国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医院信息科临时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且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或机构,涵盖信息化设备、耗材供应、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临时采购范围

本次临时采购意向协议覆盖邀请方日常运营及应急场景下的各类信息化相关采购需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采购频次、数量及规格以邀请方临时通知为准:

1. 信息化硬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终端电脑、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打印机、扫描仪、移动护理PDA、扫码枪、存储设备及各类硬件配件(如网卡、数据线、电源适配器等),涵盖日常损耗替换及临时新增需求,需符合医院内网环境兼容要求及医疗行业使用标准。

2. 信息化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墨盒、硒鼓、U盘、移动硬盘、医用专用条码打印材料、PACS系统专用传输配件等日常耗材及特需耗材,需保障质量稳定、适配医院现有设备,部分耗材需具备耐消毒液擦拭等医疗场景专用特性。

3. 信息化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HIS、EMR、PACS等)紧急运维、故障排查与修复、数据治理、系统适配优化、安全加固辅助、硬件设备维修等,需提供快速响应的技术支撑,保障信息系统及设备正常运行。

4. 其他临时信息化采购:结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及应急工作需要,经邀请方确认的其他临时信息化相关采购项目,如临时新增诊疗窗口信息化配套设备、突发系统故障应急配件等。

三、响应方资格要求

1. 响应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涵盖本次临时采购相关内容(如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技术服务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响应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及纠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佐证。

3. 响应方须具备履行意向协议所必需的产品供应能力、技术团队及服务保障体系:供应类响应方需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能够满足临时采购的紧急配送需求(明确配送时限承诺);技术服务类响应方需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及专业服务人员,能够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保障故障快速处置。

4. 响应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医疗行业规范及医院信息化建设要求,。

5. 响应方须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医院信息秘密(包括患者信息、系统数据、采购信息等),不得泄露相关敏感内容,若违反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意向协议洽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1. 合作期限:本次临时采购意向协议合作期限暂定1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可根据合作情况协商续约事宜。

2. 采购流程:邀请方根据临时采购需求,向响应方发出采购通知(含产品/服务名称、规格、数量、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等),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及相关说明,双方确认后签订临时采购订单,按订单约定履行供货或服务义务。

3. 价格及结算:产品及服务价格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及服务的平均价格,响应方需承诺价格优惠及价格调整机制;结算方式按医院财务制度执行,双方在订单中明确结算周期及方式。

4. 质量及服务保障:响应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约定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及售后服务;技术服务需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确保响应及时、处置有效,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及设备稳定运行。

5. 违约责任: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终止协议等)。

五、响应方式及需提供的资料

(一)响应方式

响应方需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将响应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yqyyxxk@163.com)提交至邀请方指定地点,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响应资格。

(二)响应资料清单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为委托代理人购买近六个月以上社保的缴费原始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响应方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年限、供货能力、技术团队、服务案例等,重点说明医疗行业相关合作经验)。

4. 产品及服务报价表(可提供常用产品参考报价,明确价格优惠政策及配送/服务时限),若为技术服务类响应方,需提供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

5.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及纠纷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 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承诺保守医院信息秘密,格式自拟或按邀请方提供的模板填写。

7. 响应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售后服务承诺、相关资质证书等)。

六、时间及地点要求

1.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 资料提交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信息科(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医院行政楼一楼)。

3. 联系人:邸老师 联系电话:010-69103020转1153 

七、其他说明

1. 本次邀请仅为临时采购意向协议洽谈,不构成正式采购合同,邀请方将根据响应方的资质、报价、服务能力、合作案例等情况,遴选符合要求的响应方签订意向协议,未被遴选的响应方不再另行通知,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2. 响应方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响应资格,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响应方自行承担。

3. 合作期间,邀请方将对响应方的产品质量、服务效率、履约情况等进行评估,若评估不合格,有权终止意向协议,且不再接受该响应方后续临时采购响应。

4. 本次临时采购意向协议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响应方因参与本次洽谈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信息科所有。

北京市延庆区医院信息科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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