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 第4期

本市调整435项医疗服务价格 大型设备检查费减负 门诊医疗费总体下降

3月22日,一项与你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4月8日起实施。我院是医改试点单位,自2014年12月启动取消药品加成,设立医事服务费改革,自4月8日起与本次改革接轨。

这对您看病就医有什么影响,具体来说有3点变化:

①4月8日零时起,全市3600多家医疗机构取消挂号费、改收医事服务费。

②435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随之调整,其中CT、核磁等大型检查设备收费大幅下降。

③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药品加成。

改革范围

  ①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

  ②解放军、武警部队在京医疗机构适用本方案;

  ③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并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接下来,我们通过图解,了解关于此次医改更全面的解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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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铸中国心骨科主任李东亮义诊中.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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